一、公共农业机械的概念与特征
美国是农业机械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。地多人少和丰富的自然资源,给美国的农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产业,加上美国政府对农业一直采取支持和保护政策,使农业成为美国在世界上最具有竞争力的条件。美国国土面积940万km²,而农业人口只有500多万,耕地有28亿亩。美国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,主要是农场主,平均每个农场主耕种土地达600英亩。美国农业的社会化程度极高,农场的耕作、播种、施肥、喷药、灌溉、收获、加工等,可以自己动手,也可以请服务公司全过程代办。当前美国已经进入全盘机械化、自动化阶段,不但农田作物生产及收获已全部机械化,一些难度大的行业与作业也实现了机械化。美国的农业基本上以大面积的农场和牧场为主,农业人口很少,只占总人口的2%左右。这些为数不多的美国农民,不但养活了2.9亿美国人,还使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。美国是世界农业劳动生产率最高的国家,主要农产品如小麦、玉米、大豆、棉花、肉类等产品产量都居世界第一位。
美国农业,在20世纪40年代就已实现了从耕地、播种、施肥、除草到收获以及加工全过程的机械化。目前美国农机的生产、科研部门正在研究推广把卫星通讯、遥感技术、电子计算机等高尖技术应用到拖拉机等农机具上,实现拖拉机等农机的无人驾驶、自动操作、自动监控等,使各种农业机械能更准确、迅速地实现耕地、播种、施肥、除草、除病虫害等作业,农业出现了向精准农业方向发展的趋势。
美国农业机械化与其它国家相比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征。
一、系统、发达的农业科研、教育和推广体系
在发达国家中,以美国为代表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率已达80%,农业科技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率达到了5%以上。这种高效的推广率是与美国的农业科研、教育和推广体制密不可分的。
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除了对基础研究和国防工业有投资外,对一般民用工业的科研不列入财政预算。但对农业科研除每年拨出大量经费外,还建立了庞大的公共科研体系。20世纪70年代,美国农业科研包括农机科研经费每年就达到了12亿—20亿美元,以后逐年都有增加。此外还专门划出部分农业推广经费。如1977年,联邦预算资助于农民的农业技术推广经费达2.4亿美元,主要用于农机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。
美国政府历来重视农业科技的研究,并形成了极具美国特色的农业“教学、科研、推广”三结合的体系。农业部是农业科学的研究中心,各州立大学农学院是强大的科研基地,此外,还有规模可观并具有相当科研实力的私营农业公司的科研队伍,三者上下结合、左右互助,构成了农业科研体系。目前,从事农业科研的科学家、专家有2万多人,在农业基础理论、应用科学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。
美国的农业科技推广体制,是在1914年通过的《史密斯—利弗尔法》的规定下建立起来的。美国政府于1
862年通过《莫里尔法》,规定各州建立“赠地”大学,教育青年人,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1887年的《哈奇法》规定政府要资助与这些“赠地”大学联系在一起的农业试验站进行研究工作。1890年又将赠地的基本制度推广到南方的黑人大学。1914年通过了《史密斯—利弗尔法》,规定美国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由联邦、州和地方政府共同合作办理,州立大学负责执行、评价各项工作计划,向农民传播农业家政信息,指导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,联邦政府为农业推广工作提供资金。至此,政府“赠地”系统的教学、研究和推广三重任务已全部被确立了。
美国农业部的研究机构和州农业试验站的“赠地”大学体系负责公共的农业研究和发展计划,美国农业部和州农业试验站的相互关联和合作的计划包括在500个以上地点进行的研究,这些地点分布在所有的50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、波多黎哥、维尔京群岛和关岛。由政府赠地创建的60多所州立大学农学院是实施农业教育的主要基地,现有学生7万多人,每年毕业1万人,这些专业人才在各个岗位起着骨干作用;同时,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发展农村教育,以培养、提高农民的科研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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